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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崔永焘报道)5月15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不断完善生态法治体系,以良法善治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我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2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件次,确保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有效,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把关制度措施、防范化解执法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法治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完成《青海省生态环境?;ぬ趵菲鸩莨ぷ鳎恢贫ㄎ沂」岢孤涫抵邪旃旃赜诮徊郊忧可锒嘌员;ひ饧氖凳┮饧?;“青海湖水生态?;ば薷吹湫桶咐比胙∩肪巢?022年生物多样性?;び判惆咐?;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青海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实施方案》,对94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对警示及不良企业进行约谈,强化企业生态环境?;ぶ魈逶鹑危酱僦傅计湫薷葱庞茫嵘笠迪执肪持卫硭剑煌晟啤疤炜盏亍币惶寤肪臣嗖馓逑?,“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视频观测点位增加到76个,实现了我省主要生态区域的全覆盖。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ぷ酆闲姓捶ɑ构娣痘痉兜ノ唤ㄉ韫ぷ鞣桨浮贰肚嗪J∩肪诚低程嵘姓捶ㄖ柿咳晷卸苹?022-2024年)》,编制《青海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试行)》,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深入攻坚治理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国家对我省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8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安排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0.59亿元,支持实施38个重点流域水生态?;ば薷聪钅俊J凳╀宜优盼劭谡?111个,完成率61%。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长江、黄河、澜沧江及涅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优良。扎实推进土壤风险综合防控,安排资金实施31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省土壤环境保持清洁。西宁市“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典型模式在全国推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制定印发《关于严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处置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的意见》等14项政策制度,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医疗废水收集、处理全过程监管,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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